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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将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纳入民生工程

2013-04-16    作者:关学军

    


    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山东省济南市建筑节能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该市建筑节能工作将在继续推进既有<住建筑节能改造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筑评定、可再生能源应用等工作。其中,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被列入今年济南市政府民生工程要办的17件实事之一。

  近年来\x00济南市大力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取得了较好的成绩。截至2012年年底,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318万平方米,提前1年完成了省里下达的改造任务。为进一步加快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今年1月,该市将百万平方米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纳入17件要办的实事中,并作为市政府重点民生工程推进。

  为确保任务落到实处,济南市把改造任务分解到各有关县(市)区,并列入各级政府和市直属有关部门年度责任目标任务,要求其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强烈的民生意识,丶开展工作,严格实施方案,确保工程进度和质量安全。按照要求,既有居住建筑改造须征得80%以上业主同意后,由业委会(实施主体)与施工方、监理方、县(市)区行政主管部门签订责任与监管协议,并向社会公示。

  在继续深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基础上,今年济南市将全面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和绿色建筑推广工作,计划完成公共建筑节能改造35万平方米,绿色建筑评定200万平方米。

  自今年起,济南市建筑节能工作实行“一年一结算、一年一考核”制度,与此同时,既有居住建筑改造、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绿色建筑评定等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制度,县(市)区是第一责任人,市有关部门负责审核、监督,跟踪工作进度,协调相关事宜。

  重心下移、权力下放是今年该市建筑节能工作的一大亮点。济南市要求,作为责权主体的县(市)区相关部门要尽快健全组织机构,熟悉工作流程,加大工作力度,逐步建立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长效机制,确保今年全市政府投资类建设项目全部达到绿色建筑标准,乙级以上建筑设计院超过1/3的设计项目必须达到绿色建筑标准。同时,鼓励并提倡新型农村社区按绿色建筑要求标准打造。

  今年3月1日施行的《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强调,具备太阳能利用条件的新建建筑,应当采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与建筑一体化技术设计,并按照相关规定和技术标准配置太阳能热水系统。作为实现建筑节能的重要手段,今年济南市将继续推广可再生能源应用,鼓励高层新建建筑同步>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推进公共建筑采用太阳能、浅层地热能、地源热泵等可再生能源,力争年内实现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超过50%。

摘自 《中国建设报》 2013.04.15 记者 关学军

来源:中国建设报    阅读:1895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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