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标准宣贯会成功召开
2019-07-24 作者:GBWindows
为宣传贯彻《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以下简称“新国标”),并进一步加强《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7)(以下简称“现行省标”)的贯彻执行工作, 2019年7月18-19日,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主办、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承办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和《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7)宣贯会”在东莞市召开。来自全省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节能(墙改)办负责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各市绿色建筑评价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人,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地市专家及评价机构专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审图人员等近600人参加了宣贯会。
7月18日
7月18日下午主要培训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节能(墙改)办负责绿色建筑管理工作的负责人,各市绿色建筑评价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负责人,主要培训内容为我省贯彻执行新国标和推进现行省标的工作精神及绿色建筑标识评价工作的有关要求。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信处处长廖江陵在会议发言中指出:我省绿色建筑在不断发展取得成绩的同时,仍存在需要改进的地方,量质提升不平衡,老百姓获得感不强。绿色建筑低星级多、高星级少,设计标识多、运行标识少,珠三角多、粤东西北少,采用国标多、用省标少,政府行为多、市场行为少。他希望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做好贯彻执行新国标的各项过渡工作,确保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健康平稳开展;同时也鼓励各地因地制宜,重视省标,积极贯彻使用省标的理念。
会议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科信处副处长汪沛主持
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会长赵立华在会议上讲解了新国标的主要内容和变化,分别从绿色建筑发展、新标准六大变化、新标准内容解读、绿色建筑展望四大板块,对新国标作了详细的解读
会议现场
7月19日
7月19日全天主要培训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专家委员会专家、地市专家及评价机构专家、施工图审查机构审图人员等,重点培训新国标和现行省标的主要内容。

大会现场

廖江陵处长在会议上发言

赵立华会长主持会议
专家授课
住建部绿色建筑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常务副主任韩继红在会议上讲授了新国标编制背景和要点,对总则、术语、基本规定作了重点解读,对新国标中提高与创新部分的评价要点和评价方法进行了翔实的讲解。同时她详细解读了新国标中的”资源节约——节材与绿色建材”章节。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与产业化发展中心绿色建筑发展处研究员李宏军介绍了新国标中生活便利章节的概况,重点讲授了智慧运行、物业管理章节的内容。
广东省建筑节能协会会长赵立华在会议上讲授了新国标中的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环境宜居、节能、节地、节水等章节的内容。
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教授级高工周荃在会议上详细解读了现行省标,提出省标在吸收国标优点的基础上,坚持”广东特色、因地制宜“的原则,提高标准的可持续性和适应性。
现场学习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发布国家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的公告要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自2019年8月1日起实施,《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同时废止。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9)、《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DBJ/T 15-83-2017)有关事项的要求,2019年8月1日—12月31日,为我省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执行国家新旧标准的衔接过渡期。2019年7月31日前(含)已通过施工图审查的绿色建筑项目,可于2019年12月31日前继续按旧国标申请绿色建筑评价标识。2020年1月1日起,我省不再受理按旧国标申请的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为与新国标相适应,省住建厅将加快启动现行省标的修订工作,在现行省标修订版生效之前,现行省标仍然有效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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