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文技术 > 健康舒适
+

5.2.1控制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

2025-01-01    作者:GBWindows

5.2.1控制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


5.2.1控制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

5.2.1评分项

5.2.1控制室内主要空气污染物的浓度,评价总分值为12分,并按下列规则分别评分并累计:

1 氨、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氛等污染物浓度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18883 规定限值的10%,得3分;低于20%,得6分;

2 室内PM2.5年均浓度不高于25/μm3,且室内PM10年均浓度不高于50μ/m3,得 6 分。

【条文说明扩展】

第1款,在本标准第5.1.1条基础上对室内空气污染物的浓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具体可见本细则第5.1.1条内容。

第2款,对颗粒污染物浓度限值进行了规定。不同建筑类型室内颗粒物控制的共性措施为:①增强建筑围护结构气密性能,降低室外颗粒物向室内的穿透。②对于厨房等颗粒物散发源空间设置可关闭的门。③对具有集中通风空调系统的建筑,应对通风系统及空气净化装置进行合理设计和选型,并使室内具有一定的正压。对于无集中通风空调的建筑,可采用空气净化器或户式新风系统控制室内颗粒物浓度。

预评价时,全装修项目可通过建筑设计因素(门窗渗透风量、新风量、净化设备效率、室内源等)及室外颗粒物水平(建筑所在地近1年环境大气监测数 据),对建筑内部颗粒物浓度进行估算,预评价的计算方法可参考现行行业标准 《公共建筑室内空气质量控制设计标准》JGJ/T 461中室内空气质量设计计算的相关规定。评价时,建筑内应具有颗粒物浓度监测传感设备,至少每小时对建筑内颗粒物浓度进行一次记录、存储,连续监测一年后取算术平均值,并出具报告。 对于住宅建筑,应对每种户型主要功能房间进行全年监测;对于公共建筑,应每层选取一个主要功能房间进行全年监测。对于尚未投入使用或投入使用未满一年的项目,应对室内PM2.5和PM10 的年平均浓度进行预评估。

【具体评价方式】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本条第1款预评价时,可仅对室内空气中的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3类进行浓度预评估;除此之外,不论预评价或评价,不论项目是否全装修,均统一按本条要求执行。

预评价查阅建筑设计文件,建筑及装修材料使用说明(种类、用量),污染物浓度预评估分析报告。

评价查阅预评价方式涉及的竣工文件、建筑及装修材料使用说明(种类、用量),污染物浓度预评估分析报告。投入使用的项目,尚应查阅室内空气质量现场检测报告、PM2.5和PM10 浓度计算报告(附原始监测数据)。

【条文解读】

该条文在14版11.2.7条基础上发展而来。

新增以下内容:增加对颗粒物浓度限值的规定。

技术要点:

第2款,对颗粒污染物浓度限值进行了规定。不同建筑类型室内颗粒物控制的共性措施为:

①增强建筑围护结构气密性能,降低室外颗粒物向室内的穿透。

②对于厨房等颗粒物散发源空间设置可关闭的门。

③对具有集中通风空调系统的建筑,应对通风系统及空气净化装置进行合理设计和选型,并使室内具有一定的正压。对于无集中通风空调的建筑,可采用空气净化器或户式新风系统控制室内颗粒物浓度。

技术要点:

预评价:全装修项目可通过建筑设计因素(门窗渗透风量、新风量、净化设备效率、室内源等)及室外颗粒物水平(建筑所在地近1年环境大气监测数据),对建筑内部颗粒物浓度进行估算。

评价:建筑内应具有颗粒物浓度监测传感设备,至少每小时对建筑内颗粒物浓度进行一次记录、存储,连续监测一年后取算术平均值,并出具报告。

对于住宅建筑,应对每种户型主要功能房间进行全年监测;

对于公共建筑,应每层选取一个主要功能房间进行全年监测。对于尚未投入使用或投入使用未满一年的项目,应对室内PM2.5和PM10 的年平均浓度进行预评估。

建议提交材料及技术要求:

专业分类

材料名称

技术要求

评价阶段

建筑类型

其他材料

建筑及装修材料使用说明

应包括建筑及装修材料的种类、用量等信息

预评价/ 评价

居建/公建

污染物浓度预评估分析报告

应包括室内甲醛、苯、总挥发性有机物等主要污染物浓度的评估分析

预评价/

评价

居建/公

室内空气质量现场检测报告

建筑内应具有颗粒物浓度监测传感设备,至少每小时对建筑内颗粒物浓度进行一次记录、存储,连续监测一年后取算数平均值。对于住宅建筑,应对每种户型主要功能房间进行全年监测;对于公共建筑,应对每层选取一个主要功能房间进行全年监测

运行评价

居建/公

相关技术及产品环保装修材料新风系统空气净化器空气过滤器静电除尘设备空气污染物浓度监测产品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检测室内空气污染物浓度模拟

【相关标准】

【得分策略】

视项目位置而定,空气质量好的话第二款PM2.5,PM10容易满足得6分。建议一星3分,二星6分,三星12分。

标签: 空气污染室内

声明:本站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绿建之窗”或“本站原创”的文字、图片等,版权均属本网所有,其他媒体、网站等如需转载、转贴,请注明来源为“绿建之窗”。凡注明"来源:XXX"的内容,为本网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也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对不遵守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内容者,本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管理员QQ:  4993067 32533240,紧急联系方式:13693161205。

来源:原创文章    阅读:248    评论:0
  • 相关文章
  • 热门文章
首页 - 本站业务 - 评价软件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留言本 - WAP手机版 - 本站招聘 - 问题反馈 - 下载中心 - 配套资料 - 广告合作

通信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宝隆大厦1号楼二层D20   邮编:100070 网站合作QQ:32533240  4993067  | 13693161205(北京)| 010-56208639

京ICP备14061276号-3 51LA统计
【电脑版】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