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3 停车设施
2025-02-27 作者:GBWindows
7.资源节约
7.2评分项 I节地与土地利用
7.2.3釆用机械式停车设施、地下停车库或地面停车楼等方式,评价总分值为8分,并按下列规则评分:
1 住宅建筑地面停车位数量与住宅总套数的比率小于10%,得8分。
2 公共建筑地面停车占地面积与其总建设用地面积的比率小于8%,得8分。
【条文说明扩展】
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第5.0.6条第2款规定“地上停车位应优先考虑设置多层停车库或机械式停车设施,地面停车位数量不宜超过住宅总套数的10%”。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用地指标中,也有明确的地面停车占地规定,一般为8%左右。
【具体评价方式】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预评价查阅建筑总平面图(注明停车设施位置)等设计文件,地面停车率计算书,重点核查立体停车的设计与组织方式。
评价查阅预评价方式涉及的竣工文件,地面停车率计算书。
【条文解读】
该条文在14版4.2.10条基础上发展而来,提出定量的要求,同时“将对自行车设施的要求”剥离出去。
技术要点:
技术指标提出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 50180-2018。
第5.0.6条第2款规定“地上停车位应优先考虑设置多层停车库或机械式停 车设施,地面停车位数量不宜超过住宅总套数的10%”。
建议提交材料及技术要求:
专业分类 |
材料名称 |
技术要求 |
评价阶段 |
建筑类型 |
建筑设计 |
建筑总平面图 |
应注明停车设施位置 |
预评价/评价 |
居建/公建 |
其他材料 |
地面停车率计算书 |
预评价/评价 |
居建/公建 |
相关技术及产品:机械式停车库
【得分策略】
通过简单计算判定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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