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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标《既有建筑改造绿色评价标准》开始编制

2013-06-14    作者:本站编辑

【导读】:国家标准《既有建筑改造绿色评价标准》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已于2013年6月6日在北京召开。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院参加标准编制工作,负责运行和管理章节的编写。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梁锋副处长,标准定额研究所陈国义处长、林岚岚教授级高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环境与节能\x00准化 技术委员会邹瑜秘书长、汤亚军,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王俊院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杨榕主任,以及《标准》编制组专家和秘书组成员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分院参加国家标准《既有建筑改造绿色评价标准》编制工作,负责运行和管理章节的编写。通过参加《绿色商店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修订》等国家标准的编制工作,上海分院将进一步深化咨询工作,强化专业化咨询能力和团队,开始建立“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服务平台”,具备“绿色建筑运行实效保障”能力,实现业务能力提升。

国家标准《既有建筑改造绿色评价标准》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已于2013年6月6日在北京召开。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3 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建标[2013]6 号),由中国建筑科o研究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制订国家标准《既有建筑改造绿色评 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标准》编制组成立暨第一次工作会议于2013年6月6日在北京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梁锋副处长,标准定额研究所陈国义处长、林岚岚教授级高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环境与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邹瑜秘书长、汤亚军,主编单位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王俊院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杨榕主任,以及《标准》编制组专家和秘书组成员共30余人参加了会议。

《标准》编制组成立会议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环境与节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邹瑜秘书长主持。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王俊院长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杨榕主任分别代表《标准》主编单位致辞,对主管部门、《标准》参 编单位及编制组成员所给予的大力支持表示感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梁锋副处长对《标准》编制工作做了重要指示,要求《标准》编制符合国家政策 引导方向,明确合理的适用范围,处理好既有与新建绿建筑的衔接问题并突出既有建筑改造的特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陈国义处长、林岚岚教授级高工和环能标委会邹瑜秘书长也分别对《标准》编制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邹瑜秘书长宣读了《标准》编制组成员名单,并宣布编制组正式成立。

来源:网络媒体    阅读:1614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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