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审查会召开
2012-12-01 作者:绿建之窗
来源:城科会绿建委 绿色工业建筑学组和绿色公共建筑学组
2011年11月28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和机械工业第六设计研究院共同主编的国家标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审查会在北京召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司王\x00清处长代表行业主管部门出席了会议,并对审查工作提出了希望和要求。来自设计院、科研院所、大专院校的专家和编制组部分成员共37位专家参加了会议。经住建部核准,审查委员会由12名专家组成,主任委员由中国城科会绿色建筑与节能委员会王有为主任委员担任,副主任委员由信息\x00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王唯国设计大师担任。
《标准》全文共分十一章和三个附录,其核心内容是节地与可持续发展的场地、节能与能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室外环境与污染物控制、室内环\x00与职业健康和运行管理。标准考虑与现行国家政策、国家和行业标准衔接的同时,注重“绿色发展、低碳经济”新理念的应用,突出工业建筑的特点和共性要求,是各工业行业进行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共同遵守的依据;体现了量化指标和技术要求并重的指导思想;采用权重计分法进\x00绿色工业建筑的评级,与国际上绿色建筑评价方法保持一致;规定了各行业工业建筑的能耗、水资源利用指标的范围、计算和统计方法。
编制组在《标准》编制过程中,先后完成了6项专题研究,形成专题研究报\x00,并将本标准编制过程中参考、收集、整理的部分工业行业现行标准的有关技术参数以及相关法律、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进行了编辑整理,并汇集成册,形成五类技术支撑文件。为验证本标准制定的方法、重要技术措施与可操作性,编制组先后对13家不同制造行业(啤酒、医药、饮料、机\x00、汽车、烟草、能源、铸造等)的工业建筑的各种能耗、水耗及综合能耗进行了调研、收集、测试、统计、核对、计算、验证、分析,调研结果证明,制定符合我国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的必要性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标准中制定的评价方法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科学性,更适合\x00国现阶段的实际情况。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标【2009】90号文件《关于同意开展<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编制工作的函》要求,《标准》编制组于2009年11月在北京成立并召开编制工作启动会。2010年6月编制组联合中国城科会绿色建筑与节能委员会和绿色建筑研究中心编制完成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并于同年8月经住建部批准颁布。编制组在《导则》的应用实践中持续总结经验,不断完善条文与评价系统,经过征求意见等环节,于2011年11月形成了国家标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送审稿。
审查委员会一致通过了《标准》审查,并认为:《标准》集中体现了绿色工业建筑评价的共性要求,评价内容全面,突出工业建筑的特点和绿色发展要求,具有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是国际上首部专驼攵怨ひ到ㄖ的绿色评价标准,填补了国内外针对工业建筑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空白,总体上达到了国际领先水平。
《标准》的报批稿将于近期报送住建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