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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电动汽车充电桩
时间:2025-01-14 09:28:50 作者:GBWindows 来源:原创文章 阅读:362内容摘要:6.生活便利6.1控制项6.1.3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件,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停车位。【条文说明扩展】绿色建筑配建停车场(库)应具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安装条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工程建设预算范围、随工程统一设计与施工完成直接......
6.生活便利
6.1控制项
6.1.3停车场应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件,并应合理设置电动汽车和无障碍汽车停车位。
【条文说明扩展】
绿色建筑配建停车场(库)应具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安装条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应纳入工程建设预算范围、随工程统一设计与施工完成直接建设或做好预留。电动汽车停车位数量至少应达到当地相关规定要求,例如新建住宅应配建一定比例的电动汽车停车位,所有的电动汽车停车位均应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为各种充电设施(充电桩、充电站等)提供接入条件。
对于直接建设的充电车位,应做到低压柜安装第一级配电开关,安装干线电缆,安装第二级配电区域总箱,敷设电缆桥架、保护管及配电支路电缆到充电桩位,充电桩可由运营商随时安装在充电基础设施上。对于预留条件的充电车位, 至少应预留外电源管线、变压器容量,第一级配电应预留低压柜安装空间、干线电缆敷设条件,第二级配电应预留区域总箱的安装空间与接入系统位置和配电支路电缆敷设条件,以便按需建设充电设施。
电动汽车充电负荷优先兼用建筑常规配电变压器供电,经评估如建筑常规配电变压器的负载率超过经济运行区间,则应增加变压器容量。
下表汇总了《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对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规定。
表6.1停车位无障碍设计
居住区、 居住建筑
1居住区停车场和车库的总停车位应设置不少于0.5%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若设有多个停车场和车库,宜每处设置不少于1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2地面停车场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宜靠近停车场的出入口设置。
公共建筑
建筑基地内总停车数在100以下时应设置不少于1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100辆以上时应设置不少于总停车数1%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具体评价方式】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预评价查阅建筑施工图中电动汽车停车位和无障碍停车位设计内容,电气施工图中充电设施条件、配电系统要求、布线系统要求、计量要求等设计内容。
评价查阅预评价方式涉及的竣工文件。
【绿建条文详解】
1、新增条文。
2、条文背景: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工业与信息化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和发展指南(2015----2020) 》的要求,满足电动汽车发展的需求,本条明确了绿色建筑配建停车场 (库)应具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安装条件。
3、上海市政策:《上海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7月1日实施:新建停车场配备充电桩比例不得低于总量10%。
技术要点:
1、对于直接建设的充电车位:应做到低压柜安装第一级配电开关,安装干线电缆,安装第二级配电区域总箱,敷设电缆桥架、保护管及配电支路电缆到充电桩位,充电桩可由运营商随时安装在充电基础设施上。
2、对于预留条件的充电车位:至少应预留外电源管线、变压器容量,第一级配电应预留低压柜安装空间、干线电缆敷设条件,第二级配电应预留区域总箱的安装空间与接入系统位置和配电支路电缆敷设条件, 以便按需建设充电设施。
3、变压器设置:电动汽车充电负荷优先兼用建筑常规配电变压器供电, 经评估如建筑常规配电变压器的负载率超过经济运行区间,则应增加变压器容量。
4、《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2012对设置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的规定:
停车位无障碍设计
居住区、 居住建筑
1居住区停车场和车库的总停车位应设置不少于0.5%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若设有多个停车场和车库,宜每处设置不少于1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2地面停车场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宜靠近停车场的出入口设置。
公共建筑
建筑基地内总停车数在100以下时应设置不少于1个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100辆以上时应设置不少于总停车数1%的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
【建议提交材料及技术要求】
专业分类
材料名称
技术要求
评价阶段
建筑类型
建筑设计
建筑施工图
应包括电动汽车停车位和无障碍停车位设
计内容
预评价/评价
居建/公建
电气设计
电气施工图
应体现充电设施条件、配电系统要求、布
线系统要求、计量要求等设计内容
预评价/评价
居建/公建
相关技术及产品:电动汽车充电桩
【相关标准】
6.1.3条 无障碍机动车停车位要求
GB50763-2012 无障碍设计规范 5109KB 【施工图审查】
建筑专业:主要审查含无障碍、电动停车、充电等的设计说明、平面图,应明确具有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或具备充电设施的安装条件,合理设置停车位。
电气工程专业:按三种情况查阅:⑴预留条件的充电车位(即建筑设计没有定位,仅有预留充电桩的应说明),应预留变配电房或低压供电回路。⑵已明确设有充电车位的设计图纸,应按到位设计进行审查,审查其相应变配电系统。⑶建筑未设置充电车位的,无需核定。
电气工程专业
审查材料:1.电气设计说明;2. 充电设施配电平面图和系统图
审查要点:
1.电气设计说明、工程概况应明确停车场停车位数量,配电系统一节应明确住宅按照100%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其它建筑按照省文件规定预留充电桩安装条件,并说明同期安装电动停车位数量。
2.停车场配电平面图应绘制充电桩配电总箱安装空间与接入系统位置。同期安装充电桩配电箱图应有配电支路电缆数设条件,以便按需建设充电设施。
3.执行规范∶按地方规范执行。
建筑专业
审查材料:
1.建筑设计说明(无障碍车位设计说明);2.停车场、地下车库平面图(车位布置平面图、无障碍停车位设计图)
审查要点:
1.建筑设计说明(无障碍车位设计说明)∶应根据规范要求设置无障碍停车位。
2.停车场、地下车库平面图(车位布置平面图、无障碍停车位设计图)∶停车位的设置应满足充电桩及防火设计规范要求、无障碍停车设施(数量)应符合规范规定。
3.执行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和发展指南》(国办发〔2014]35号)、《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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