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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宜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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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日照模拟计算

时间:2025-03-15 16:53:57   作者:GBWindows   来源:原创文章   阅读:214  
内容摘要:8.1.1日照模拟计算8.1.1控制项8.1.1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条文说明扩展】我国现行的住宅、宿舍、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建筑设计标准都提出了具体的日照要求,在规划、设计时应遵照执行。对没有相应标准要求的建筑,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即为达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

8.1.1日照模拟计算


8.1.1日照模拟计算

8.1.1控制项

8.1.1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且不得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

【条文说明扩展】

我国现行的住宅、宿舍、托儿所、幼儿园、中小学校等建筑设计标准都提出了具体的日照要求,在规划、设计时应遵照执行。对没有相应标准要求的建筑, 符合城乡规划的要求即为达标。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2018规定:

4.0.9住宅建筑的间距应符合表4.0.9的规定;对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居住建筑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时数2h;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既有住宅建筑进行无障碍改造加装电梯除外;

3旧区改建项目内新建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时数1h

8.1.1日照模拟计算

《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2011规定:

6.9.1卧室、起居室(厅)、厨房不应布置在地下室;当布置在半地下室时,必须对采光、通风、日照、防潮、排水及安全防护釆取措施,并不得降低各项指标要求。

7.1.1每套住宅应至少有一个居住空间能获得冬季日照。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 36-2016规定:

3.1.2宿舍基地宜有日照条件,且采光、通风良好。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2016规定:

3.2.8托儿所、幼儿园的幼儿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朝向,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3h。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规定:

4.3.3普通教室冬至日满窗日照不应少于2h。

4.3.4中小学校至少应有1冋科学教室或生物实验室的室内能在冬季获得直射阳光。


《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 450-2018规定:

4.1.1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基地应选择在工程地质条件稳定、不受洪涝灾害威胁、日照充足、通风良好的地段。

5.2.1居室应具有天然采光和自然通风条件,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时数2h。当居室日照标准低于冬至日日照时数2h时,老年人居住空间日照标准应按下列规定之一确定:

1同一照料单元内的单元起居厅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时数2h。

2同一生活单元内至少1个居住空间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时数2h。


《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 51039-2014规定:

 4.2.6病房建筑的前后间距应满足日照和卫生间距要求,且不宜小于12m。

日照的模拟分析计算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50947。该标准适用于建筑及场地的日照计算,规定了通过物理模型与实测对比、地理参数影响、建筑附属物遮挡影响等试验,取得了日照基准年、釆样点间距、 计算误差的允许偏差等重要技术参数。主要技术内容包括数据要求、建模要求、计算参数与方法、计算结果与误差等。《民用建筑绿色性能计算标准》JGJ/T449- 2018附录A对日照分析报告的内容提出详细的要求。


另一方面,还要求建筑布局兼顾周边,减少对相邻的住宅、幼儿园生活用房等有日照标准要求的建筑产生不利的日照遮挡。对于新建项目的建设,应满足周边建筑有关日照标准的要求。对于改造项目分两种情况:周边建筑改造前满足日照标准的,应保证其改造后仍符合相关日照标准的要求;周边建筑改造前未满足日照标准的,改造后不可再降低其原有的日照水平。


前述的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现行标准对其日照标准有量化要求的(例如住宅、幼儿园生活用房),可通过模拟计算报告来判定达标;如非住宅建筑,现行标准对其日照标准没有量化的要求,则可不进行日照模拟计算,只要其满足控制项详细规划即可判定达标。


【具体评价方式】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预评价查阅规划批复文件、总平面设计图、日照计算分析报告。

评价查阅预评价方式涉及的竣工文件,日照计算分析报告,重点审核竣工图中的建筑布局及间距.



【绿建条文解读】

条文变化情况:完全沿用14版4.1.4条

应关注的主要标准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住宅设计规范》GB 50096、《老年人居住建筑设计标准》GB/T50340、《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 39、《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 GB 51039,重点关注:《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 50947、《民用建筑绿色性能计算标准》JGJ/T 449-2018 两个标准。


技术要点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2018中第4.0.9条(强条)规定了住宅的日照标准,见下表: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2018规定:

4.0.9住宅建筑的间距应符合表4.0.9的规定;对特定情况,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老年人居住建筑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冬至日日照时数2h;

2、在原设计建筑外增加任何设施不应使相邻住宅原有日照标准降低,既有住宅建筑进行无障碍改造加装电梯除外;

3、旧区改建项目内新建住宅建筑日照标准不应低于大寒日日照时数1h

8.1.1日照模拟计算

  • 《宿舍建筑设计规范》JGJ36-2005第4.1.3条规定:宿舍半数以上的居室, 应能获得同住宅居室空间相同的日照标准;

  • 《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规定:托儿所、幼儿园的幼儿 生活用房应布置在当地最好朝向,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3h。

  •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2011中对建筑物间距的规定是:南向的普通 教室冬至日底层满窗日照不应小于2h。

日照控制原则:有国家标准又有地方标准的,执行要求高者;

没有国家标准但有地方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

没有标准限定的,符合所在地城乡规划要求即为达标。


  • 不降低周边建筑的日照标准是指:

对于新建项目的建设,应满足周边建筑有关日照标准的要求。

对于改造项目分两种情况:

1、周边建筑改造前满足日照标准的,应保证其改造后仍符合相关日照标准的 要求;

2、周边建筑改造前未满足日照标准的,改造后不得再降低其原有的日照水平。


【建议提交材料及技术要求】

专业分类

材料名称

技术要求

评价阶段

建筑类型

规划设计

规划批复文件

预评价/评价

居建/ 公建

建筑设计

总平面设计图

应标明清晰的红线,以及能反映本地块与周边地块及建筑的空间相邻关系,包括建筑的使用功能、距离、高度等

预评价/评价

居建/公建

日照计算分析报告

应包括使用项目所在地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计算软件对标准日最低日照时数进 行的模拟计算,日照模拟分析建模应包括地 块周边既有建筑(至少将从项目边界计起的 第二排纳入建模及分析)

预评价/评价

居建/ 公建

相关技术及产品:日照模拟

【相关标准】

8.1.1条

日照模 拟报告要求

JGJ∕T 449-2018 民用建筑绿色性能计算标准 78351KB

日照模拟计算要求

GBT-50947-2014 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 316KB

【施工图审查】

建筑专业:建筑规划布局应满足日照标准,应经规划许可,主要审查设计说明、日照分析图等。

提供经规划批准的总平面图、日照分析图,满足规范要求,或者备注虽不满足但经规划批准的,本条通过。


审查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建筑总平面图;3. 日照模拟分析报告


审查要点:

1.建筑总平面图∶应反映场地内各单体建筑、场地内建筑与相邻地块建筑的空间相邻关系,距离、高度等∶如场地周边为空地或待建空地,也应如实标注。对于居住建筑,其建筑的日照间距应符合当地城乡规划要求,达标;对于公共建筑还应满足国家规范和标准方可达标。

2.日照模拟分析报告∶场地内拟建建筑对周围已建、在建或通过方案核查待建日照需求建筑产生日照遮挡影响,场地内拟建建筑对其它拟建日照需求建筑产生日照遮挡影响,周围已建、在建或通过方案核查待建的建筑对场地内拟建日照需求建筑产生日照遮挡影响等情形,均应进行日照模拟分析,计算条件及参数设置满足要求。

3.执行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50099、《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 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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