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建政策 > 深圳绿建
+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执行《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9-08-04    作者:GBWindows

前海管理局,各区(新区)住房建设局、深汕特别合作区住房和水务局,各建设、设计、施工、施工图审查单位,各有关单位: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已发布(以下简称“新国标”),将于2019年8月1日起实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9年8月1日以后取得方案设计核查意见书或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拟申报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的,应当按照“新国标”进行申报,评价机构应当按照“新国标”要求受理。


鼓励其他项目按照“新国标”申报绿色建筑标识评价。


二、为确保新建项目符合新国标要求,项目单位应当从规划、设计、施工到运行,做好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管控,应自行开展或委托具有相应技术能力的专业机构进行预评价。


三、新国标在评价内容上有较大变化,请各单位组织开展新国标的业务培训,准确理解新国标内容,全面提升业务人员专业水平。


四、依据《深圳市绿色建筑促进办法》、《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员会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关于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打造城市建设精品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绿色建筑量质齐升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的通知》及其他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或者依据规划许可要求必须达到高于国家或深圳市绿色建筑最低等级要求的项目,须经过评价机构组织评价确认等级后,方可判定达到相应等级要求。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成绪,电话:83786656;梁保仓,电话:83788612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19年7月17日

声明:本站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绿建之窗”或“本站原创”的文字、图片等,版权均属本网所有,其他媒体、网站等如需转载、转贴,请注明来源为“绿建之窗”。凡注明"来源:XXX"的内容,为本网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也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对不遵守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内容者,本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管理员QQ:  4993067 32533240,紧急联系方式:13693161205。

来源: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阅读:5739    评论:0
  • 相关文章
  • 热门文章
  • 相关评论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请先  / 
首页 - 本站业务 - 评价软件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留言本 - WAP手机版 - 本站招聘 - 问题反馈 - 下载中心 - 配套资料 - 广告合作

通信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宝隆大厦1号楼二层D20   邮编:100070 网站合作QQ:32533240  4993067  | 13693161205(北京)| 010-56208639

京ICP备14061276号-3 网站数据概况 - 最近活跃访客46今日访问人数1,398今日访问量4,706昨日访问人数2,146昨日访问量5,988本月访问量133,780总访问量2,362,677 51LA统计
【电脑版】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