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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吉辽】“十四五”超低能耗建筑政策数据

2025-02-09    作者:GBWindows


【黑吉辽】“十四五”超低能耗建筑政策数据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推动工业振兴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政办规〔2022〕8号):到2025年,黑龙江省年度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8%以上,既有公共建筑超低能耗累计改造面积占比达到1%。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函〔2024〕45号):到2025年,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制度体系更加健全,黑龙江省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新建政府投资公共建筑项目执行超低能耗建筑设计标准,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面积比2023年增长65万m²以上,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面积1000万m²以上。到2027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规模进一步扩大,超低能耗建筑实现规模化发展。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专项规划(2022-2025年)》的通知(黑工信原规联发〔2022〕2号):到2025年,实现超低能耗建筑产业规模化发展,全面提升产业竞争力和创造力,基本形成具有严寒地区特点、品质优异、技术先进、产业集聚的产业链体系。超低能耗建筑新建项目和改造项目建筑面积达到1000万m²,全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业、制造业、运维与服务业全产业链产值达到1000亿元以上。


黑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关于支持超低能耗建筑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黑工信原联发〔2022〕3号):到2025年底,哈尔滨市建设超低能耗建筑580万m²,齐齐哈尔市、牡丹江市、佳木斯市、大庆市分别达到65万m²,其他市(地)分别达到20万m²,黑龙江省竣工和在建超低能耗建筑面积累计达到1000万m²。设立省级发展超低能耗建筑专项资金,对新建建筑按建筑面积补助最高600元/m²、既有建筑改造按建筑面积补助最高300元/m²。确定为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先行拨付项目补助资金60%。对于采用超低能耗建筑方式建设的项目,因墙体保温等技术增加的建筑面积,按其地上建筑面积10%以内给予奖励,奖励的建筑面积不计入项目容积率核算。超低能耗建筑在办理商品房价格备案时,指导价格可适当上浮30%左右。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超低能耗自住住宅的,贷款额度上浮5%~20%。对符合规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投放到超低能耗建筑领域中小企业的创新信贷产品,省级财政按不超过季度平均贷款余额0.3%标准给予直接奖励。


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奖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2〕4号):(一)新建建筑。1.基础奖补。2022年度示范项目按建筑面积奖补400元/m²;2023年—2024年度示范项目按建筑面积奖补200元/m²;2025年度示范项目按建筑面积奖补100元/m²。2.增加奖补。实行分布式供暖(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70%)按建筑面积奖补100元/m²;满足装配式建筑标准要求的建筑奖补100元/m²。3.奖励总额。单个项目奖励限额最多不超过1000万元,奖补资金不得超过工程建设总投资的15%。

(二)既有建筑。1.基础奖补。2022年—2024年度示范项目按建筑面积奖补200元/m²,2025年度示范项目按建筑面积奖补100元/m²。2.增加奖补。实行分布式供暖(可再生能源应用≥70%)按建筑面积奖补100元/m²。3.奖励总额。单个项目补助限额最多不超过400万元,奖补资金不得超过工程建设总投资的30%。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黑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建科〔2022〕11号):到2025年底,黑龙江省累计新建和改建超低能耗建筑1000万m²以上;2030年前新建居住建筑本体达到83%节能要求,新建公共建筑本体达到78%节能要求。


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十四五”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发展规划》的通知(黑建科〔2022〕15号):到2025年,建设超低能耗建筑1000万m²以上,其中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面积780万m²,改造超低能耗建筑面积220万m²。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哈尔滨市提高建筑节能质效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哈政发〔2024〕14号):实现城镇新建建筑全生命建设周期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改造建设以超低能耗建筑为主的高能效建筑580万m²。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各类新建、改扩建建筑,包括科教文卫体等大型公共建筑,以及建设规模在5万m²以上的居住类建筑,至少达到绿色建筑一星级或超低能耗建筑标准。

【黑吉辽】“十四五”超低能耗建筑政策数据


吉林省财政厅、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节能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财建〔2021〕514号):超低能耗建筑项目。按建筑面积奖补600元/m²。单个项目补助限额最多不超过300万元,奖补资金不得超过工程建设总投资的50%。

【黑吉辽】“十四五”超低能耗建筑政策数据


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沈阳市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沈政办发〔2023〕4号):对新建、改造的绿色建筑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利用沈阳市清洁能源示范城市补贴资金,对社会投资的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按照500元/m²标准给予建设单位补贴。对既有公共建筑超低能耗改造项目,按照500元/m²标准给予建设单位补贴。到2025年年底,建设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筑面积达30万m²以上。


沈阳市城乡建设局、沈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沈阳市自然资源局、沈阳市房产局关于印发《关于促进我市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沈建发〔2022〕37号):到2025年底,建设超低能耗建筑项目建筑面积30万m²。利用沈阳市清洁能源示范城市补贴资金,对于新建超低能耗建筑项目,按500元/m²标准给予建设单位补贴。


大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大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大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联合印发《大连市2022年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工作要点》的通知(大连建发〔2022〕18号):大连市规划建设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面积20万m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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