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6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2025-03-20 作者:GBWindows
8.1.6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8.1.6控制项
8.1.6场地内不应有排放超标的污染源。
【条文说明扩展】
建筑场地内不应存在未达标排放或者超标排放的气态、液态或固态的污染源。例如:易产生噪声的运动和营业场所,油烟未达标排放的厨房,煤气或工业废气超标排放的燃煤锅炉房,污染物排放超标的垃圾堆等。若有污染源应积极釆用相应的治理措施并达标排放。
常见的污染源需执行的标准包括现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 1848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等。
【具体评价方式】
本条适用于各类民用建筑的预评价、评价。
预评价查阅环评报告书(表),治理措施分析报告(应包括对污染物防治的措施分析)。如无环评报告,需提供评价所需的环境影响自评估报告。
评价查阅环评报告书(表),治理措施分析报告(应包括对污染物防治的措施分析及落实情况),必要的检测报告等。如无环评报告,需提供评价所需的环境影响自评估报告。
【绿建条文详解】
条文变化情况:完全沿用14版标准第4.1.3条
技术要点:
1、 包括气态、液态及固态污染源。例如:厨房未达标排放的油烟,燃煤锅炉房超标排放的煤气或废气,垃圾堆排放超标的污染物等,若有污染源应采用相应的治理措施并达到无超标污染物排放的要求
2、常见的污染源需执行的标准包括:《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3、废水排放污染源,重点关注学校、研发机构实验室及传染病医院的污水排放是否达标。
4、 废气排放污染源,主要包括地下车库、餐饮类、传染病医院和学校、科研机构实验室废气,应在确保废气排放达标的同时,避免废气排放口朝向人员密集区或者敏感区域。
5、 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医疗垃圾和办公用品垃圾等。重点关注住宅、商业娱乐、餐饮、医疗、学校和科研项目的固体废弃物收集处理点,同时在垃圾存储、运输、处理过程避免环境污染,减少对人员和敏感因素的影响。
条文评价: 如无环评报告,需提供评价所需的环境影响自评估报告
【建议提交材料及技术要求】
专业分类 |
材料名称 |
技术要求 |
评价阶段 |
建筑类型 |
建筑设计 |
建筑总平面图 |
应体现相关污染源所在位置及其控制措施 |
预评价/评价 |
居建/公建 |
现场照片 |
污染防治措施现场照片 |
应包括各类污染防治措施现场照片 |
运行评价 |
居建/公建 |
其他材料 |
各类污染检测报告 (废水、固体废弃物等) |
应包括厨房油烟(如有)、污废水检测报告,报告应由具有CMA检测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场地内厨房油烟污废水进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 |
运行评价 |
居建/公建 |
环评报告书(表) |
应包括场地内各类污染源及其控制措施分析 |
预评价/评价 |
居建/公建 |
【相关标准】
8.1.6条 |
常见污染源标准 |
GB 8978-2002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 874KB |
GB 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 1098KB | ||
GB T 31962-2015 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 | 4322KB | ||
GB16297-1996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 668KB | ||
GB18483-2001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 | 12KB |
【施工图审查】
审查材料:
1.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环评报告及其批复;3. 建筑总平面图;4. 建筑平面图。
审查要点:
1.建筑设计总平面图、建筑平面图∶应体现相关污染源所在位置及其控制措施,包括污染源的平面和竖向位置,排风(烟)口的布置等。
2. 民用建筑污染源主要指垃圾房、餐饮业房房、锅炉房、水泵房、制冷机房、地下车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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