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通知
2013-03-11 作者:绿建之窗
关于组织申报2013年度
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的通知
冀墙节办〔2013〕3号 |
各设区市建筑节能办:
为推动我省绿色建筑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推进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通知》(建科〔2009〕109号)、《河北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冀建科[2010]206号)要求,2013年决定继续开展 “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和“绿色建筑评价标识”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要按照《河北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条文 行申报,申报条件要符合《河北省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实施方案》(冀建科[2010]206号)的规定。
2、申报单位填写《自评估报告》、《绿色建筑设计评价标识申报书》或《绿色建筑标识申报书》一式二份,其它附件证明材料一式二份,纸质版材料分类整理、编号、装订成册并装盒,电子文档分类归入不同文件盒中。附件材料中的设计文件、图纸、竣工验收资料等,只需提供与绿色建筑评价内容相关的资料。(见附件1)
3、《自评估报告》、《申报书》及《证明材料要求及清单》从河北建筑节能网下载。
二、申报程序
1、三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应经我办备案后,再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技发展促进中心申报(申报流程可从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网查询)。
2、申请一、二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单位将填写好的项目基本情况表(见附件2)、申报书及相关申报材料,报送当地建筑节能办审查把关(申报流程见《河北建筑节能》网)。
3、各市建筑节能办要组织好项目初审,并将申请评审(或备案)项目名单(见附件3)加盖公章后报送我办。
4、省办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对符合条件的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并颁发绿色建筑标识证书,对获得高星级标识的项目将根据情况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三、其它事项
请各市认真做好本地项目的申报工作,并于2013年3月30日前(4月份以后项目申报集中在每月的最后一周)将申报材料报送省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我办将分期分批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联系人:任星、郑鉴 邮箱:hbqgjnb@163.com
电话:0311-87805218 0311-87805395(传真)
地址: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4218房间
附件:1、绿色建筑评价标识申报资料整理须知
2、项目基本情况表
3、申请评审(或备案)项目名单
(附件部分可从河北建筑节能网上下载)
河北省墙材革新和建筑节能管理办公室
201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