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建政策 > 湖北绿建
+

武汉7月1日起新建三类强制实行绿色建筑标准

2014-05-25    作者:本站编辑

    近日,武汉市城建委与武汉市发改委、国土规划局、环保局、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武汉政府投资的建筑,大型公共建筑,以及保障性住房必须达到绿色建筑标准。

  通知明确,从今年7月1日起,必须“达绿”的建筑包括武汉\x00行政区域内新建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建筑,保障性住房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大型公共建筑执行武汉市城乡建设委员会颁布的《武汉市绿色建筑基本技术规定》,保障性住房执行住建部颁布的《绿色保障性住房技术导则》。对达不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的项目,发展改革管理部门不得通过节能审查,国土规划管理部门不得出具规划许可证,环保行政管理部门不得通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根据《武汉市绿色建筑基本技术规定》对人均居住用地指标,住宅区绿地率,交通出行步行距离等指标都有详细规定,如建筑物出入口到达公共汽车站的步行距离不超过500米,或到达轨道交通站的步行距离不超过800米;1000米范围内设有医疗卫生、文化体育、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等5种以上的公共服务设施;采用地下停车库、机械式停车库或停车楼等停车方式,采用错时停车方式向社会开放。

来源:绿建之窗    阅读:1567    评论:0
  • 相关文章
  • 热门文章
  • 相关评论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请先  / 
首页 - 本站业务 - 评价软件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留言本 - WAP手机版 - 本站招聘 - 问题反馈 - 下载中心 - 配套资料 - 广告合作

通信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宝隆大厦1号楼二层D20   邮编:100070 网站合作QQ:32533240  4993067  | 13693161205(北京)| 010-56208639

京ICP备14061276号-3 网站数据概况 - 最近活跃访客24今日访问人数1,059今日访问量4,234昨日访问人数1,413昨日访问量5,186本月访问量105,982总访问量2,161,265 51LA统计
【电脑版】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