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全)
2013-07-24 作者:本站编辑
已发布实施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国家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50378-2006)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试行)(建科【2007】205号)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规划设计部分)(建科【2008】113号)
----《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补充说明》(运营使用部分)(建科函【2009】235号)
----《绿色超高层建筑评价技术细则》(2012年) 《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2011年)
行业标准: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导则》(建科【2010】131号)
学会标准:
《绿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2011年发布)----中o绿建委标准
《绿色商店建筑评价标准》(2011年发布)----中国绿建委标准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香港特区版)----中国绿建委标准
《绿色校园评价标准》(待发布) ----中国绿建委标准
《绿色建筑检测技术标准》(征求意见) ----中国绿建委标准
正编制或修订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国家标准: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50378)(报批中)
《绿色工业建筑评价标准》(报批中)
《绿色办公建筑评价标准》(审查中)
《t色医院建筑评价标准》(在编)
《绿色商店建筑评价标准》(在编)
《绿色宾馆建筑评价标准》(启动)
学会标准:
《绿色生态城区评价标准》(在编) ----中国绿建委标准
计划启动编制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既有建筑绿色改造评价标准》,《绿色铁路客站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城区评价标准》 ,《绿色小城 评价标准》。
还将计划编制分气候区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预计在两三年时间可以形成中国绿色建筑 方位的一个标准体系。
已发布实施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续):
地方标准:
各地方建设主管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条件,组织专家编制地方《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实施细则》和《绿色建筑评价技术细则》,以支撑地方一、二星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的开展 。目前,全国共有14个省市编制了地方的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北京市、天津市、重庆市、江苏省、广东省、广西省、福建4、
河北省、湖北省、湖南省、山西省、陕西省、浙江省、 深圳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