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升级6.0简介 | 绿建设计评价软件 V6.0 试用版 |
绿建设计评价软件 V6.0 正式版 |
新标准申报格式文本1 |
新标准申报格式文本2 |
会员专区 | 绿建条文 | 绿建清单 | 视频列表 | 下载中心 | 绿建产品 | 绿建学院 | 绿建服务 | 购买指南 |
-
湖北日报|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提请二审 将绿色建筑从业主体及其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时间:2023-10-08 15:44:54 作者:GBWindows 来源:行业网站 阅读:683内容摘要:9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草案二审稿)》。此前,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进行了初审。二审稿在总则中,将绿色建筑范围界定为民用建筑,同时在附则中对民用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的定义进行规定。对于绿色建筑的标准和......9月25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分组审议了《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草案二审稿)》。此前,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进行了初审。
二审稿在总则中,将绿色建筑范围界定为民用建筑,同时在附则中对民用建筑、大型公共建筑、装配式建筑、绿色建材的定义进行规定。对于绿色建筑的标准和等级,二审稿规定要建立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组织编制和完善绿色建筑地方标准,积极培育发展团体标准,引导企业制定更高要求的企业标准,同时规定要逐步将碳排放相关指标纳入绿色建筑标准体系,加快优化建筑用能结构;明确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应当按照不低于绿色建筑基本级的要求建设。
二审稿在绿色建筑规划与建设上,进一步细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相关职责,规定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绿色建筑发展规划中空间布局方面的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在土地出让或者划拨时,应当将绿色建筑等级要求纳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同时,对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房地产开发企业等相关主体的责任予以细化完善;将绿色建筑从业主体及其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并依法采取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措施。
二审稿在绿色建筑运行和改造上,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绿色建筑的安全评估和鉴定,制定相关措施,保障建筑全寿命期内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细化和新增公共建筑、既有居住建筑、农村住宅改造规定,鼓励应用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市场化改造模式推动公共建筑绿色化改造;细化绿色建筑技术创新规定等。
审议时,有的常委会委员表示,二审稿充分吸纳一审审议意见,体现了绿色建筑推广的现实要求,建议对存量建筑有计划地进行组织认定并同等享受相关政策。有的建议,绿色建筑涉及城市更新,二者之间的联系,条例草案中应有所体现。有的建议,在技术应用与激励措施中加入相关内容,激励居民使用绿色装修建材。
END
来源:湖北日报
编校:余璐、陆婉婷
责编:周伟、马华、王丹
声明:本站所有内容,凡注明来源:绿建之窗”或“本站原创”的文字、图片等,版权均属本网所有,其他媒体、网站等如需转载、转贴,请注明来源为“绿建之窗”。凡注明"来源:XXX"的内容,为本网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是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有侵权,也请第一时间联系我们。对不遵守声明或其他违法、恶意使用本网内容者,本站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管理员QQ: 4993067 32533240,紧急联系方式:13693161205。
手机扫一扫,访问该文章
- 相关文章
-
-
09-26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
-
09-26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建设工程消防 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的决定
-
09-25《关于试点立体园林绿色生态建筑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
09-25住建局:9月25日起,新上传的成果文件,不再要求加盖第三方电子签章!统一通过“省系统”标注!
-
09-25建材业锚定绿色转型
-
09-25北京经开区发布2023年度绿色发展资金支持政策!重点支持污染防治、节能降碳、绿色建筑三大类项目
-
09-23【培训】LEED GA+AP 与 WELL AP培训计划2023年10-11月时间表
-
09-23山西: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00%
-
绿建政策
本栏最新更新
-
03-06湖北“绿建条例”下月实施,符合要求的绿色建筑面积可不计入容积率
-
12-06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 (2023年12月1日湖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
10-08湖北日报|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提请二审 将绿色建筑从业主体及其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
05-19关于征求《湖北省绿色建筑发展条例(草案)》意见的函
-
12-07关注丨为绿色建筑信贷开“绿灯” 湖北省首单绿色建筑性能保险落地
-
09-24关于公布湖北省部分施工图审查人员资格认定名单的通知
-
03-09【湖北】关于三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申报工作的通知
-
03-08【湖北】关于实施《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 1319-2021)的通知
-
10-13关于印发《湖北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
10-13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实施《绿色建筑设计与工程验收标准》(DB42/T 1319-2021)的通知
本栏推荐
阅读排行
通信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东路1号诺德中心2期6号楼1201 邮编:100070 网站合作:QQ:1658253059 电话: 13693161205 18501126985
